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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严控“义诊”、“会诊”行为

2000-09-15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人们经常在街头巷尾或药房看见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免费为过往的行人及买药者“义诊”和“会诊”,顺便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促销推荐,许多人在为医生的这种“上门服务”而自喜时,却不知道遭了算计。这些干扰正常医疗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义诊”和“会诊”将遭封杀。

为此沈阳卫生行政部门给“义诊”和“会诊”的定义予以界定。有关人员称,人们经常在街头或药房看到的并不是真正的“义诊”、“会诊”,这些活动是以盈利为目的,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为此,省及市卫生行政部门严禁任何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借开展社会“义诊”、“会诊”活动,参与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的促销及经营活动,严禁任何医疗机构擅自以聘请省内、省外“医疗专家”的名义开展所谓的社会“义诊”、“会诊”和“咨询”等活动;医疗机构及有关组织开展社会义诊活动必须向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义诊活动审批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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